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推动教学工作的良好运行,学校决定于第10~13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6月1日。
二、组织领导
学校和二级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分别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松岩
副组长:孔祥云
成 员: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绩效考核与
教学评估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山交 教育咨询服务公司负责人,校级教学督导专家。
三、检查内容
(一)各院(部)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情况
1.院(部)行政领导听课情况。院(部)行政领导采取自查和互查的形式开展随堂听课。依照《二级学院(部)教学检查互查安排表》(附件1),以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划分,要求每个院(部)行政领导对本院(部)课程听课至少2次,对互查院(部)课程听课至少2次。
2.院(部)级教学督导运行情况。院(部)级教学督导按照《山东交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鲁交院教发〔2017〕6号)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强与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组(督导室)的联系,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专业评估进度及建设情况。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普通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鲁交院教发〔2016〕44号)文件相关要求,检查参与第一、二批校内评估的专业整改进度及成效;关注参与第三批校内评估的专业所在学院对评估工作的组织情况,专业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教师和学生在评估工作中的参与情况;关注各专业的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习实践、学生发展、支持条件等方面,以及下一步建设思路与措施。
4.教学过程管理和痕迹管理优化情况。建议院(部)对
教学实施和教学管理均规范过程管理,在过程管理中注意留存过程材料,不盲目追求留痕,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质量管理理念,通过开展教师座谈或问卷调研等活动,进行深度调研,结合教师工作情况共同探究有效的管理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工具进行过程管理,减少教师手写、电子等二次工作量,力求过程管理和痕迹管理工作简约有效。
(二)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
5.课程教学情况。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实施办法(修订)》(教函〔2017〕21号)相关要求,检查教学内容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检查教师课前准备与实施、课程教学资料、考试等情况,包括教学大纲、实施计划等落实情况;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课堂出勤率、课堂教学状况、教师教学的方式方法、教学效果等情况。加强检查课程评价过程管理,包括随堂测验、期中测验等,关注其测验的有效性、成绩评定的合理性。
6.实践教学与第二课堂情况。加强对实验室人员工作情况、实验开出率、实验室开放利用情况、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及学科竞赛等的检查;关注学生第二课堂,包括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校园文化的建设、科技活动及育人情况。
7.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指导、过程监控和过程记录的检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与专业方向相符,工作量充足,注重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8.课程信息化建设情况。根据《关于继续加强课程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教函﹝2018﹞7号)和各院(部)课程信息化建设计划,检查本学期课程信息化建设落实及建设情况,包括课程资源建设、课程应用以及网络教学互动等内容。
四、检查方式及安排
(一)院(部)自查
第10~12周,各院(部)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深入教学第一线,对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和总结,填写附件中表格。注意留存本次检查材料和数据,本次检查的总结不需单独形成书面材料,应包含在本年度学院办学质量报告中。
(二)学校抽查
学校将于第13周对院(部)自查情况和检查内容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请于12周周五(5.25)之前将附件中表格(电子版)、院(部)领导听课表(纸质版)交至绩效考核与教学评估办公室。
(四)材料补充
在学校抽查工作结束后,院(部)于14周周三之前将抽查工作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交至绩效考核与教学评估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与联系方式
附件中表格的电子版材料请通过站内信发至绩效考核与教学评估办公室,院(部)领导听课的纸质版材料请交至图书馆510室。联系人:张冬梅,联系电话:7885。所用表格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