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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2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请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部)以学校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期初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2月21日至3月15日。

二、组织领导

学校和二级学院(部)分别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松岩

副组长:孔祥云

成 员: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绩效考核与教学评估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山交教育咨询服务公司负责人,校级教学督导专家。

三、检查形式

以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三级教学督导形式开展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互查为主,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随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期初常规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部)对本部门教学(学生)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二级学院(部)对教师教学准备工作、课程信息化建设、实验室准备情况、集中实践环节准备情况进行落实和自查,并完成附件1(表JXJC-001~006);学校领导对分管的二级学院(部)课程听课2次,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二级学院(部)行政领导采取自查和互查的形式进行随堂听课,每位领导对本学院(部)课程听课至少2次,对互查学院(部)课程听课至少2次(互查安排见附件3),并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由听课领导所在学院(部)整理备份

  1. 期初重点检查内容

    二级学院(部)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交院发﹝2018﹞238号)开展课程评估,于第3教学周前确定本学期的参评课程,于第4教学周前确定院(部)级评估专家并完成工作部署,报送鲁交院发﹝2018﹞238号文件中附件12,附件12电子版表格可从绩效考核与教学评估办公室网站首页下载专区里下载。

    五、总结与反馈

    期初教学检查是实施学校四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职能部门联系,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及时整改,并将处理过程记录和整改结果交绩效考核与教学评估办公室备案

    本次检查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如表1所示,请各二级学院(部)和相关部门在提交材料时务必做到及时、完整、规范和保质保量。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通过站内信发至张冬梅处,纸质版交至图书馆510室。联系电话:80687885。

       

    表1 期初教学检查需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序号

需交材料

时间要求

提交部门

1

 

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1表JXJC-001~ 006)(电子版)

2月24日前

教务处(表003)、学生处(表003)、二级学院(部)(表004不填,其余都填)、

山交教育咨询服务公司(表004)

2

学校领导、二级学院(部)行政领导《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纸质版)

3月15日前

相关部门(附件2)

二级学院(部)(3个表)

 

3

《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

4

课程评估附件12(电子版)

 

附件:

1.山东交通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

2. 山东交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院部领导听课表)

3.二级学院(部)教学检查安排表

4.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绩效考核与教学评估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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